跨境争议解决之道:条款、路径与风控防控
发布时间: 2024-08-02 来源:

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不断推进和逐渐成型,中国企业在海外市场迅速扩展的趋势必将进一步得到强化。在这一宏大的背景下,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积极投身于国际市场的竞争与合作之中,不断开拓海外业务,寻求更广阔的发展空间。然而,随着这一巨大增长而来的是,拥有海外资产的公司所面临的风险也随之增加。

由于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文化、商业习惯等存在差异,跨境交易中容易引发各种争议和纠纷,不仅可能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还可能影响企业的声誉和市场地位。因此,跨境争议解决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变得尤为重要,更关乎着企业在海外市场的可持续发展和利益保障。

一、跨境争议解决条款的设置

在跨境交易中,争议解决条款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重要性有时被戏称为"避险堡垒"。这一比喻形象地说明了争议解决条款的隐藏价值:不在于实际使用,而在于其能够在一方提出不合理的威胁或违背合同承诺时,维护合同的公平与合理性。

(一)解决路径与地域选择:当选择法院诉讼作为争议解决方式时,合同适用的法律对"管辖"有明确限制,当事人选择法院的范围和自由度需要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因此,往往不如选择国际仲裁机构那样灵活。但全球性的仲裁机构众多,选择时需考虑交易所在地和双方所在地的便利性。一个合适的地域选择,可以为争议解决提供更多的便利和效率。

(二)特殊规则的重点关注:无论是选择国际仲裁还是境外诉讼,在跨境业务中,企业都应意识到国际化程序与中国境内程序的差异。例如,在国际仲裁中,启动仲裁需要提前通知,且仲裁过程中对"质证"的要求较高,需要企业提供事实证人、专家证人的证词,并涉及到证据开示、证人出庭作证等环节。这些程序对证据的组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法律适用的特别注意:涉外合同中选择适用法律条款与选择管辖法院存在差异,需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分别判定其效力。在甄别是否存在由外国法院管辖的条款时,务必保持清醒,准确判断,切勿被协议选择的准据法所误导。双方当事人于涉外合同中仅能选择适用外国法律中的实体法部分,而管辖法院的确定属程序法范畴。即便涉外合同中涵盖适用外国法、交由外国法院管辖的条款,中国涉外企业也不应轻易放弃将相关争议提交中国法院的机会。中国法院会依据中国法来审查该涉外合同的管辖条款是否有效。倘若该管辖条款无效,中国法院或可依据其他有效的连接点取得管辖权,从而由我国法院进行审理。

跨国争议的条款设置是一项繁琐却极其关键的工作。它不仅影响着合同的执行力,还直接关系到企业在全球贸易中的权益维护。因此,在设置争议解决条款的过程中,企业需要全面权衡各种要素,确保这些条款既公正合理,又具备实际的执行可能性,从而有效预防可能出现的跨国交易风险。

二、跨境争议解决路径的选择

解决国际商业争议有多种途径,主要包括谈判、调解、诉讼和国际仲裁。在选择争议解决手段时,双方应考虑费用、时间、灵活性、有效性、保密和与对方继续保持业务关系等因素。

(一)谈判:和谐的争议解决方案

谈判是中国企业常见的解决商业争议的方式。它是指争议双方私下通过书面函件或会谈,在无需第三方协助或监督的情况下协商解决分歧。双方能专注于评估自身优势和劣势,达成各方都能接受的妥协方案,而非说服第三方。

只要双方真诚愿意解决问题、达成商业妥协,谈判就是解决争议最便宜、最快捷的方法。此外,谈判是双方的私人程序,能减少舆论曝光。

(二)调解:内部共识,外部指导

调解是双方在中立第三方调解员的协助下通过谈判达成和解的方式。调解员促进双方协商和谈判,通常由有经验的律师或对争议领域了解的人担任。

与谈判一样,快捷、灵活、非正式且相对便宜,但存在拖延和受挫的风险。为减少风险,建议在商业协议中预先订明调解员的任命规则和调解会议的程序安排,并商定调解失败时的备用条款。此外,即使达成和解协议,也存在一方不遵守的风险,和解协议不能自动通过法庭强制执行。

(三)诉讼:通过法院得到有确定性的解决

双方需到法院寻求对各自权利和义务的裁定。法院程序和诉讼规则因法域而异,跨境争议可能极其复杂。当事方一般通过提起民事索赔启动法院程序,索赔需在时限内提起,否则可能失效。诉讼过程中,当事方需呈交证据,某些司法管辖区提供临时救济。

诉讼的方式和结果因司法管辖区而异,商务合同通常规定有管辖权的国家和法院。选择合适的法院和律师至关重要,以确保判决可在境内外执行。但有时双方会无意中选择法院制度欠妥的国家审理争议,导致时间延误、成本增加和不利后果。跨境争议还面临判决跨境执行的问题,各国之间缺乏自动强制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国际条约,主要依赖互惠安排和当地法律,执行难度大。

(四)仲裁:结构严谨的非公开程序

仲裁是经双方同意的非公开争议解决程序,当事方将争议提交仲裁庭,由其作出有约束力的终局裁决。为进行仲裁,双方需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条款,商定仲裁庭组成方法和仲裁地。机构仲裁通常在仲裁机构主持下进行,仲裁机构收取管理费。

仲裁的优势在于,仲裁方来自不同国家,可指派中立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并选择中立地点,程序非公开,裁决不公开,能维护交易保密性,降低负面宣传风险。仲裁程序灵活,双方可与仲裁庭协商适合的程序,解决争议时间可能较短。仲裁裁决在国际间执行相对容易,因为多数国家是《纽约公约》缔约国,该公约为仲裁裁决建立了执行体系,而国外法院判决的执行缺乏类似规定,主要依赖各国法律和双边条约。

三、跨境争议解决下的企业风险防控建议

在全球化的商业浪潮中,企业面临着日益复杂的涉外商事环境。有效的合同管理与风险规避策略,是企业在国际舞台上稳健前行的关键。以下结合合同管理与风险规避的策略,分享简要的法律建议,以助企业在涉外争议解决中筑牢风险控制的防线。

(一)合同管理方面

合同管理是涉外商事活动中的一项精细艺术,它要求企业在合同签订和管理的每一个环节中,都要做到细致入微。从合同的初步审查到风险的全面评估,再到合同条款的精心设计,每一步都是防范合同纠纷发生的坚实基石。

合同管理的精髓在于,通过前瞻性的风险识别和周密的条款设计,将潜在的法律风险降至最低。

(二)合规适应角度

法律合规是企业在涉外商事中必须恪守的金律。它不仅要求企业严格遵守本国的法律法规,更要求企业深入了解并遵守业务所在国的法律框架。此外,企业还需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确保其创新成果和商业秘密得到妥善的法律庇护。法律适应则展现了企业的灵活性和应变能力,面对不同国家的法律体系,企业能够迅速适应并合理运用法律资源,以解决可能出现的商事纠纷。

(三)保险与风险传递

保险作为一种高效的风险管理工具,为企业在涉外商事活动中提供了一种风险转移的途径。通过购买财产险、责任险等多样化的保险产品,企业可以将部分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从而在面临不可预见的损失时,得到及时的经济补偿。风险传递则是一种策略性的安排,通过合同条款或其他商业安排,将风险在合同各方之间进行合理分配,减轻单一企业的潜在负担。

(四)知识产权保护与风险预防

知识产权保护是企业在涉外商事中维护其核心竞争力的坚强盾牌。企业需要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保护其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防止商业秘密的泄露和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风险预防则要求企业在制定商业策略时,具备远见卓识,全面考虑各种可能的风险情况,并采取预防性措施,以减少风险对企业运营的潜在影响。

企业可以在涉外争议解决中建立起一套全面的风险防范体系。这不仅能够有效地应对当前的挑战,还能够为未来的稳定发展和持续创新打下坚实的基础。在全球化的商业竞争中,企业需不断优化合同管理,强化法律合规与适应能力,利用保险和风险传递机制,以及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风险预防措施,以确保在国际舞台上的稳健发展和长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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